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企業注重海外市場,通常想要進入海外市場會以參加展會的方式,但企業參加展會耗費的成本較高,國家為了鼓勵企業,將提供展會補貼支持,那么問題來了?展會補貼申報該怎樣申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展會補貼的申報條件:
1、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以及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或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且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在6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注:2015年部分省市要求6500萬美元以下,部分省市在4500萬美元以下,具體以當地商務局通知文件為準)
2、近兩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稅管理、外匯管理以及海關管理等方面未出現違法行為的企業。
3、具有開拓國際市場的專業人員,并且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與計劃的企業。
4、在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申報網注冊并公示。
展會補貼的金額限度:
一般情況下,展會補貼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支持項目所需金額的50%。但是對西部地區的中小企業以及優先支持的市場開拓活動,支持比例可適當提高至70%。
展會補貼的違規行為及處罰:
1、對于擅自改變展會補貼資金使用范圍的截留、挪用、侵占行為,利用虛假材料和憑證騙取資金的行為以及利用同一項目重復申請展會補貼的行為,財政部門將追回已取得的補貼資金,外經貿部門將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在五年內不允許其申請使用市場開拓資金。
2、對于中小企業辦公室或地方承辦單位未能按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外經貿部門商財政部門將對其提出通報批評至取消承辦資格。
3、對于情節較為嚴重的行為,將由外經貿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該項目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展會補貼的用途:
展會補貼主要是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企業、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活動。主要支持舉辦或參加境外展覽會、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以及境外投(議)標等方面。其中,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貫徹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的機電和高新科技產品以及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等國際認證的中小企業予以優先支持。